挂职副镇长的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推荐或征求意见
挂职副镇长通常由所在单位推荐或征求所在单位意见。
上级组织部批准
推荐或征求意见后,需经上级组织部批准并安排。
计划与协商
挂职活动带有一定的指令性和计划性,选派什么人到什么地方和单位去挂职锻炼,以及让公务员挂什么职、锻炼的时间多长等问题,都是由机关决定并与接受挂职人员的单位事先协商做好计划而组织实施的。
正式任命
挂职副镇长在相关会议上依法选举产生,例如五显镇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选举冯敏同志为五显镇挂职副镇长。
任职与工作
挂职副镇长在乡镇担任副职,行使和其他副镇长一样的职能,主要锻炼基层工作经验。
考核与评议
挂职锻炼干部在挂职期间会接受考核,考核程序包括收到考核文件、成立考核小组、找群众谈话、挂职干部述职、考核小组评议、考核小组撰写考核评议等。
综上所述,挂职副镇长的程序包括推荐或征求意见、上级组织部批准、计划与协商、正式任命、任职与工作以及考核与评议等步骤。这些程序确保了挂职副镇长能够顺利到岗并发挥其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