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职领导的任命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民主推荐
考察组主持召开民主推荐会,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
组织填写《民主推荐表》,推荐备选人员名单。
民主推荐表汇总、签字,并张贴考察预告。
组织考察
与相关人员进行谈话,考察谈话情况统计。
撰写考察材料,查询档案和个人事项报告情况。
酝酿协商
与相关领导、部门等征求意见。
讨论决定
常委会听取考察组情况汇报,确定人选。
公示,发文公布。
此外,对于任职来说,一般是由当地的党委根据组织部提出的干部人员名单,确定空缺的领导职位人员人选,进而任命该干部去该岗位工作。这个时候会对该干部的平时表现进行考察(一般都是去原单位),并进行任职公示,同时,该干部的隶属关系也会发生变换。
选派干部挂职的程序及办理流程还包括:
选派期限
挂职期限一般以挂职单位的实际需求与预先约定为准。
到期如需继续挂职的,应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挂职期满后,挂职干部应及时到党委组织部、人事处和原单位报到,并按期工作。
组织报名
校内有关部门、单位提出建议人选报送党委组织部或人事处,申请人填写。
考核程序
收到考核的文件。
成立考核小组。
找群众谈话。
挂职干部述职。
考核小组评议。
考核小组撰写考核评议。
这些程序确保了挂职领导的选拔过程公开、公正、透明,符合干部任用规范。建议在实际工作中,各地可根据具体情况灵活调整程序,确保挂职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