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任命考核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试用与考核
新员工需试用1-3个月,试用期间由试用部门主管进行考核。
试用期满后,员工需参加试用人员考核,考核结果将影响其是否被正式录用或延长试用期、改派其他部门试用或解雇。
平时考核
部门主管或人事管理人员每月对员工的工作效率、操行、态度和学识进行考核。
员工有特殊功过应及时报请奖惩,并将假勤奖惩记录详细记载于请假记录簿内,作为考核的参考。
年终考核
年终时,员工需参加年终考核,考核结果通常会影响员工的年终奖金和晋升机会。
晋升申请与审核
员工可提出书面申请,内容包括对未来工作的设想、自身能力和经验等。
申请需提交给人力资源部,由其在收到材料后进行初审。
初审通过后,材料将提交给考核管理委员会进行复审。
考核管理委员会依据相关管理办法对申请者进行考察,通过后由总经理签发任命通知,完成晋升程序。
干部选拔任用流程
民主推荐和提名:由组织人事部组织民主推荐会,确定考察对象并进行提名。
考察:组织人事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考察对象进行严格考察,包括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档案等。
酝酿和讨论决定:根据考察结果,组织人事部提出任用建议,并在相关部门和领导层中进行酝酿和讨论,最终由集体讨论作出任用决定。
公示和廉政审核:对拟任用人员进行公示,并进行廉政审核和测试,确保其符合任职要求。
聘用决定
用人单位根据考核成绩和综合表现提出聘用意见,按成绩高低顺序聘用。
聘用结果需报请上级部门审批,并在完成相关手续后宣布任命。
这些程序确保了员工任命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有助于选拔出最适合岗位需求的员工,并激励员工不断提升自身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