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以确保双方权益得到妥善处理。以下是员工离职的基本流程:
提交离职申请
正式员工:需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部门领导提交离职申请,并注明离职原因和离职日期。
试用期员工:需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部门领导提交离职申请。
离职面谈
人力资源部门会安排离职面谈,了解员工的离职原因,并收集员工对公司的意见和建议。
审批程序
辞职:
1. 部门主管与辞职员工进行面谈,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2. 员工填写《辞职审批单》,经所属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同意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辞退:
1. 部门主管提供辞退员工的依据,并上交《员工辞退建议及审批报告单》。
2. 部门主管提出意见并填写《员工辞退建议及审批报告单》,经一级部门经理核实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核实并签署意见,送总经理审批,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通知拟辞退人员所在部门安排工作移交。
工作交接
员工需要将自己负责的工作交接给接手人员,包括工作内容、项目进度、客户资料等,确保接手人员完全了解工作情况。
离职员工应将文件资料、档案等所有纸质及电子文档与部门负责人进行交接。
离职员工应将办公物资、工作证、名片、钥匙等交接给办公室负责人。
公司其他财物应与相关部门办理好物资交接。
归还公司物品
员工需要归还公司提供的办公用品、工作牌、工作服、电脑、文件等物品。
财务结算
财务部结清员工的借款,经交接双方和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交接工作方视为完成。
人力资源部与财务部办理保险清算,进行保险减员手续。
人力资源部统计其本月考勤,报上级领导批示,到工资结算日发放员工工资。
办理离职证明
人力资源部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并给员工开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其他手续
员工需办理离职申请单的逐项审批、员工离职物品交接表、员工结算申请表等。
收回员工的相关材料,如离职证明材料、养老手册、失业登记证、公积金卡等。
如果公司辞退员工,需要进行补偿,失业金需要员工主动去人社部门办理。
档案和社保转移
人事行政部将离职员工的档案重新归档,同时结清工资。
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员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中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
如离职员工需要转移公积金,则由人事行政部根据其所提供的新账户进行转移,如需取出则由员工自行办理。
建议员工在离职过程中,确保所有手续都按照公司规定办理,以便顺利过渡到新的工作阶段,并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