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选书记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向上级党委申请
党支部向上级党委提交关于召开党员大会补选书记的请示,明确人选和基本情况。
上级党组织对请示内容同意后,批复并安排选举工作。
成立选举工作领导小组
由党委(党总支)指定专人负责选举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包括组织、纪检等相关部门人员。
候选人提名与资格审查
采取组织推荐和党员自荐相结合的方式提名候选人,确保候选人来源广泛、素质过硬。
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对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查,确保候选人符合党的干部标准和选举条件。
公示候选人名单
经审查合格的候选人名单应在支部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确保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召开党员大会
在上级党组织的指导下,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大会流程包括清点到会人数、奏唱国歌、通过候选人名单、选举办法、监票人计票人名单、无记名投票、统计选票、宣布当选人名单等。
选举委员会书记
在党员大会上,通过无记名投票和差额选举的办法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书记。
选举结果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上级党组织批准
将选举结果报上级党组织批准,确保选举程序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完成选举后续工作
召开党支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书记。
向上级党委呈报《关于党支部委员会选举结果的请示》。
建议:
在竞选过程中,要充分了解竞选规则和程序,确保竞选活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制定详细的竞选计划,包括宣传方案、拉票策略、政策主张等,以吸引选民的关注和支持。
在选举过程中,要确保透明公正,充分尊重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