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党委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向上级党组织提交请示
提交成立党委的申请报告,说明成立党委的理由、党组织和党员的基本情况、计划下设的总支或支部数量、党委委员的人数等。
制定组建计划
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精神和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组建计划,包括时间安排、人员分工、工作步骤等,并报请上级党组织审批。
确定党委成员资格和选拔标准
明确党委成员的条件和选拔标准,确保选拔过程公正、公平。
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
组织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基层委员会、党委书记、副书记及委员。
向上级党委报告选举结果
将选举结果报请上级党委审批,包括选举工作情况、选举产生的书记、副书记、委员名单等。
上级党委批复
上级党委对选举结果进行批复,批准成立后,党委即可开始工作。
后续工作
开展党委的各项工作,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加强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等。
建议在成立党委的过程中,严格遵循《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确保程序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同时,广泛征求党员意见,确保选举的公正、公平和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