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县干部调动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个人申请与提交
个人根据自身情况向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提出调动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个人简历、工作业绩等。
单位审核与推荐
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对调动申请进行审核,确认申请人是否符合调动条件,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组织部门审批
上级主管部门(如县组织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批,并决定是否同意调动。
编制审核
拟调人员需持经调入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的干部调动审批表到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用编审批手续。
调动手续办理
组织部门或人社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行文办理调动手续,包括工资关系、党组织关系等转移手续。
相关领导同意与编委会审议
调动申请需获得县分管人事议题的区领导同意,并通过区县编委会的审议。
调动实施
一旦编委会批准,便可启动调动的事务性流程,包括发出商调函、调出单位同意盖章、调入单位发调令等。
手续完善与报到
拟调干部需按规定期限持调动文件和调出单位出具的工资介绍信,办理工资关系、党组织关系等转移手续,并到调入单位报到。
建议:
在整个调动过程中,保持与组织部门的沟通,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提前了解调入单位的编制情况和岗位需求,以提高调动的成功率。
调动过程中应遵守相关规定,确保程序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