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优秀干部应遵循以下程序:
民主推荐
召开推荐会,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并提供干部名册,提出有关要求。
进行个别谈话推荐。
对会议推荐和个别推荐情况进行综合分析。
向上级党委汇报推荐情况。
提名
根据推荐情况,组织人事部开会提出考察对象建议名单,经工委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并进行考察预告。
考察
组织考察组,制定考察工作方案。
通过适当方式发布干部考察预告。
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资料、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
综合分析考察情况,同考察对象呈报单位或者所在单位的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成员交换意见。
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研究提出领导班子调整的初步方案,向派出考察组的组织(人事)部门汇报,经组织(人事)部门集体研究提出任用建议方案,向本级党委(党组)报告。
酝酿
根据领导职位和拟任人选的不同情况,分别在党委(党组)、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等有关领导成员中进行酝酿,征求上级分管领导及有关人士的意见。
讨论决定
召开党委会议,研究确定最终任用名单。
任职
对确定的对象,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严格考察后任职。
公示
对确定的任用对象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试用任职
对确定的对象进行试用,试用期满后根据表现决定是否正式任职。
这些程序确保了干部选拔任用的公正、公平和公开,有助于选拔出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建议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按照这些程序执行,确保每一步都严谨、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