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对调的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双方教师和单位协商
对调的教师需要先与自己的部门负责人商量,确认调课时间、内容和原因等方面的问题。
提交调课申请和审批
完成商量后,需要向所在学院提交调课申请表和学院教务处的调课审批表,由学院进行审批。
学院同意和教务处办理手续
经学院同意后,将申请表和审批表送往教务处办理手续,办理完毕后即可进行对调。
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批准
对调的教师所在单位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允许教师对调,并且需要调入地和调出地的单位、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人社部门签章同意方能调动。
办理调动手续
申请人需要书面申请,并提供对方单位商调函,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报人事处,送学校审批。学校审批同意后,所在单位写现实表现,盖章后交人事科。人事科开据《同意调出函》和《发档通知单》,申请人持这些文件到学校档案馆办理调档手续。
领取相关通知单和办理离校手续
申请人凭正式调令到人事科领取《离校手续办理传递单》,到所在单位及相应部门办理手续,并按照学校有关政策和合同有关内容,结清有关费用。申请人将《离校手续办理传递单》交回人事科,劳资科办理工资关系介绍信,人事科办理行政关系介绍信。
这些步骤确保了教师对调的正规性和合法性,保障了教师权益,并使得调动过程透明和规范。建议教师在进行对调时,仔细遵循这些程序,并与相关部门保持良好沟通,以确保调动过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