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停职复职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停职决定
由相应的检查机关或党的组织对领导进行停职调查并作出停职决定。
停职决定需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并通知被停职的领导及其所在单位。
停职期间的处理
停职期间,领导暂停履行职务,但会保留其工资和其他福利待遇,具体处理方式依据相关规定执行。
停职期间,领导需配合调查,不得干扰或阻挠案件检查工作。
复职申请
领导停职期满或调查结束后,若未发现过错或已纠正错误,可以向所在单位提出复职申请。
复职申请一般需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说明复职的理由和依据。
复职审核
原工作部门或接收部门需对领导的离职前工作表现进行鉴定审核。
审核通过后,需由相关部门主管、分管领导、公司领导逐级签署意见。
复职手续
经审核同意复职后,由人力资源部门办理复职手续,包括填写《复职申请表》、办理入职手续等。
复职后,领导需按照单位规定恢复原职位或安排新的工作岗位。
复职后的管理
复职后,领导需重新履行其职责,并接受单位的监督和管理。
若复职后领导在工作中表现不佳,单位可依据相关规定进行调整或处理。
建议:
领导在停职期间应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事实,以便尽快恢复工作。
单位在处理停职复职事宜时,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确保公平公正。
若停职期间涉及劳动争议,可依法申请劳动仲裁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