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农村宾馆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首先需要经过主管部门(如旅游局或相关部门)的审查批准。
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向县、市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件,如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等。
消防检查合格
向县、市消防部门申领“安全许可证”或“消防安全合格证书”,消防部门会对宾馆的建筑和消防设施进行验收,确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规定。
卫生许可证
宾馆属于公共场所,需要在卫生部门取得《卫生许可证》,并确保宾馆的卫生条件符合卫生部的规定。
营业执照
在公安机关签署意见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
领取营业执照后,还需到公安机关备案,领取《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因为宾馆属于特种行业。
税务登记
作为纳税人,宾馆需要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办理《税务登记证》。
其他相关手续
如果宾馆提供餐饮服务,还需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领《餐饮服务经营许可证》。根据当地的具体要求,可能还需要办理其他相关手续,如环保审批、排污许可证等。
以上是开设农村宾馆的基本程序,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在具体操作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