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科干部借调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出申请
由借调部门(单位)征得拟借调人员所在单位及本人同意后,提出借调申请。
借调申请须注明被借调人的基本情况、具体借调的岗位(承担的业务)、借调理由及借调期限。
审核批准
借调部门(单位)在领取《借调人员审批表》,填写有关内容,被借调人员本人签字同意后,
经借调部门(单位)及拟借调人员所在单位签署意见,报请上级领导审核同意,并下发书面借调通知。
签订借调协议
与员工本人、原单位签订三方同意的借调协议,明确借调人员的权利义务、工作任务、保密义务、工作保障、待遇调整等具体内容。
执行借调
员工按照借调协议到新的部门或项目组工作,完成指定的任务,并遵守借调单位的工作安排和管理制度。
归还原部门
借调期满后,员工返回原部门继续工作。如继续借调,则需重新办理借调手续。
特殊情况处理
如遇特殊情况,可报请上级领导同意后直接下发书面借调通知。
相关手续办理
包括借调人员的人事档案、职称晋升等仍由原单位保留,并承诺不以任何理由提出辞退。
办理借调手续时,需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借调人员审批(备案)表》,并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
借调期限
借调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年,如需延长,双方应提前一个月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
以上步骤仅供参考,具体流程可能因单位性质、政策和实际情况有所不同。在实际操作中,应遵循相关法规和公司规定,确保借调过程的规范性和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