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调落编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原单位内部决策
原单位召开班子会议,集体表决同意人员借调,形成会议记录或纪要,并盖单位公章。
需要当地主要领导签字,例如区内调动需要区委书记签字。
借调单位申请
由借调部门(单位)征得拟借调人员所在单位及本人同意后,提出借调申请。
借调函
原单位开出借调函,经现单位和县人事局同意后,借调到新单位工作。
手续办理
原单位办理“减员”手续,接收单位办理“增员”手续。
原单位开具《工资介绍信》给接收单位,原单位停发该人员的工资、社保、公积金等待遇。
接收单位收到《工资介绍信》后,办好“增员”手续,人员关系正式转到接收单位。
组织关系转移
借调期间,所有工资关系、组织关系都保留在原单位,但不在原单位工作。
主管部门审核
事业单位收到编制调整通知后,将通知及有关材料报送所在单位管理部门备案。
上级主管部门对所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若符合条件,发放编制调整批复。
事业单位根据批复要求将编制信息申报上级管理部门备案。
组织架构调整
事业单位收到编制证明后,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组织架构调整,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主管部门备案。
主管部门对单位的组织架构进行审查,如合格,则发放组织架构调整的批复。
岗位设置与人员招聘
事业单位根据批复结果进行岗位设置和人员招聘等工作,并定期向主管部门进行报告。
建议:
在整个借调落编过程中,与原单位和借调单位的沟通非常重要,确保所有步骤都得到妥善处理。
留意各级主管部门的审核时间,及时完成相关手续,以免影响借调人员的正常工作和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