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调整任命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动议
组织部长或相关领导提出干部人事调整的初步方案,并向市委书记或上级组织部门汇报。
市委书记或上级组织部门召开会议(如五人小组会)讨论研究人事调整方案,方案通过后,涉及提拔重用的人选,启动考察程序。
干部考察推荐
在所在单位召开干部大会,组织参会人员投票推荐提拔人选。
部分考察对象还需要征求环保、信访、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表现,部分地方还会对考察对象进行家访以及社区了解情况。
组织部部务会研究讨论
各个考察组就考察情况向组织部部务会汇报,部务会通过后,再统一提交市委常委会研究。
市委常委会讨论研究
将干部人事调整方案提交市委常委会研究讨论并票决,参会人员一般为所有市委常委,票决通过后进行公示。
干部任前公示
公示期一般为七天左右,期间如接到举报需开展调查,查实有问题者中止公示,如未接到任何举报则进行下一步。
任前谈话和正式行文
对拟提拔干部进行任前谈话,明确岗位要求和期望。
正式行文任命干部到新的岗位。
送干部到任
组织部门将干部送到新任职单位,并进行交接。
建议:
确保每一步程序都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公正、公平、透明。
在整个过程中,保持与上级组织部门的沟通,及时汇报进展情况。
注重干部考察的全面性和客观性,确保选拔出真正有能力、有德行的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