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层领导评议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名与评议
中层干部的产生一般按照领导班子提名和职工评议的程序进行,实行聘任制办法。
新聘任中层领导的职工评议采用无记名划票方式,候选人得票超过总有效票数的60%视为通过评议,否则为未通过。
参与人员
参加人员通常包括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总部部门或下属直属公司主要负责人(即中层正职)、部分员工代表,有时上级组织人事部门也会列席。
会议程序
会议一般由分管干部人事工作的副书记或兼任副书记的总经理主持。
会议程序包括发放民主评议表、填写民主评议表、汇总评议结果等。
述职报告
中层管理干部需要提交述职报告,内容应包括工作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
述职报告后,参会人员根据报告内容和评议标准进行打分,打分结果作为中层管理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
民主评议
民主评议通常在会议中进行,参会人员对中层管理干部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价。
评议结果汇总后形成评价报告,作为干部考核、晋升等的重要依据。
结果反馈
将书面材料向党支部汇报,并向代表和被评议的领导干部反馈评议意见。
其他评议方式
除了上述的会议和述职评议,还可能包括专项评议和日常评议,采取填写测评票的方式进行,评价等次通常包括“满意”、“不满意”、“不了解”等。
这些步骤和程序旨在确保中层领导的评议过程公开、公正、民主,从而提高干部选拔任用的透明度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