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范围主要涉及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政法部门职责范围,并包括民商事、行政、刑事等领域的诉讼权利救济事项。具体情形如下:
刑事案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包括: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侮辱、诽谤案。
《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的虐待案。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普通侵占案。
仲裁裁决相关事项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或者要求执行仲裁裁决的。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后的争议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当事人之间就调解协议的履行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发生争议的;
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对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
检察机关管辖的信访事项
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控告、申诉。
反映公安机关侦查活动存在违法行为的控告、申诉。
不服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申诉。
反映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的活动存在违法行为的控告、申诉。
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举报。
反映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控告。
加强、改进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建议和意见。
其他依法应当由人民检察院处理的信访事项。
其他涉法涉诉事项
应当通过人民法院法定程序处理的事项。
信访活动中属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门等司法行政部门处理和通过行政机关法定途径处理的信访事项,如涉及到诉讼、仲裁和行政复议的事项。
综上所述,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范围广泛,涵盖了政法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各类诉讼权利救济事项,包括刑事案件、仲裁裁决、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后的争议、检察机关管辖的信访事项以及其他涉法涉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