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法涉诉是指当事人对刑事执法、行政执法等权力部门在案件或问题处理上不满,认为受到了不法侵害或不公平的待遇,从而引发上访告状的案件。这类案件的处理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依法处理
涉法涉诉案件应依法处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
诉访分离
检察机关在受理控告申诉时,应坚持诉访分离原则,即把诉讼与信访分开处理,确保诉权得到保障,同时提高处理效率。
分类导入法律程序
涉法涉诉事务应按照是否进入复议诉讼,细分为涉法非诉事务和复议诉讼事务两类,分别明确处理程序和工作要求。
立案与不予受理
当事人若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应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若不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应在七日内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原告对此裁定不服可以提起上诉。
参与调解和复议听证
在复议诉讼期间,应组织相关处室积极参与调解和复议听证,严格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事务。
依法提出
对于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信访事项,信访人应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终结规定
新修订的《信访工作条例》中并未明确规定涉法涉诉类事项的终结规定,但相关职能部门仍负有困难帮扶等义务。
综上所述,涉法涉诉案件的处理程序涉及依法处理、诉访分离、分类导入法律程序、立案与不予受理、参与调解和复议听证、依法提出以及终结规定等方面。建议当事人在遇到此类问题时,依法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或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