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乡镇的调动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个人申请与材料准备
公务员或事业人员需要先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公务员调动申请表》一式三份。
准备个人调动的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工作表现总结等。
调出单位和调入单位的基本情况也需要一并提交。
单位签署意见
调入单位和调出单位的主管部门需在《公务员调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签章。
组织人事部门审批
调动申请需要报人事局局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如获得同意,则需报县市政府分管领导审批。
办理调档手续
同意调动后,办理调档手续,包括档案的转移和审核。
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需要迁户口的,同时办理迁户手续,包括到迁入地公安分局户政科办理户口准迁证明。
办理行政关系接转
回原单位办理调出手续,并到公务员管理处接转行政关系,办理落户证明。
到新单位报到,开始新的工作。
其他相关手续
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办理其他相关手续,如工资关系、党(团)组织关系的转移等。
建议在办理派驻乡镇调动时,详细咨询当地组织人事部门,了解具体的操作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调动过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