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调动程序可以根据不同的组织和情境有所差异,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出调动申请
由用人单位或个人提出调动申请,个人申请需征得调入单位同意接收。
员工申请在本部门调职,必须由员工本人向部门主管提出书面申请,经由部门经理批准后,报人事部。
审批流程
提交人事局局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部门主管填写《员工聘用申请表》,经有关领导批准后,送人事部审核。
人事部根据本年度人力预算计划要求处理填补空缺事宜,原则上是所有空缺应尽量由内部符合空缺职位要求的员工补上,没有合适的员工时,才安排对外招聘。
经理级以上人员调动需经总经理批准。
调档与调动手续
如同意调动,报州政府分管领导审批。
办理调档手续。
被调动人员到人事部办理内部调转手续(名牌、工服等),到调入部门报到。
人事部将有关调转资料存档备案,并修改人事电脑信息系统记录。
跨部门调职
员工、领班、督导申请跨部门调职,由本人向人事部提出书面调职申请,申请书包括调职原因、本人特长等,人事部听取调出以及调入部门主管与经理的意见后,按新进人员招聘程序给予办理。
通知与记录
人事部开具《人事变动表》,由调出之部门经理/总监及调入之部门经理/总监联签确认,9级或以下人员经人事部经理、副总经理审核同意,8级或以上人员在报请执行总经理同意后执行。
人事部劳资干事约见调职员工,正式通知其职位调动及生效日期,并根据岗位办理制服的更换、相应待遇的调整等事宜,及时登记、调整相应的人事资料。
公示与备案
每月调职员工名单将在员工布告栏上公布。
《人事变动申请表》之副本将分别抄送给调入部门、财务部,人事部通知调入部门有关调动员工的到职日期,并在员工个人档案内存档。
以上是一个基本的人事调动程序框架,具体实施过程中可能需要根据组织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建议在实施人事调动时,确保所有步骤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政策,并保持透明和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