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划拨土地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申请
建设用地单位需持经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初步设计、年度基本建设计划等相关文件,向拟划拨土地所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审核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建设用地申请进行审核,划定用地范围,并组织商定用地补偿、安置或拆迁安置方案。
批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权限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经批准后,由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给建设用地批准书。
划拨土地
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根据有关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所确定的用地面积和范围,到实地划拨建设用地。
登记
建设项目竣工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核查实际用地,经认可后,办理土地登记手续,核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证。
此外,如果土地上有建筑物,还需提供建筑物的相关资料,如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表等,以证明建筑物的合法性和建设情况。
建议在申请划拨土地时,确保所有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以便顺利完成各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