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拆除违法建筑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调查取证
行政机关对违法建筑进行调查,收集相关证据,确认建筑物的违法性质。
发出限期拆除通知书
确认违法建筑后,行政机关会向当事人发出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告知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建筑物。
催告履行
如果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行政机关会进行书面催告,要求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拆除义务,并告知其不履行的后果。
作出强制拆除决定
在催告期满后,当事人仍未拆除违法建筑的,行政机关会依法作出强制拆除决定,并送达当事人。
公告强制执行
强制拆除决定作出后,行政机关会进行公告,通知当事人及公众即将进行的强制拆除行动。
执行强制拆除
在公告期满且当事人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下,行政机关会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强制拆除。
救济途径
当事人对限期拆除或强制拆除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这些程序确保了政府拆除违法建筑的合法性和正当性,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各方应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事,确保拆除过程的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