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除监管程序是什么

时间:2025-01-28 20:12:19 手机游戏

房屋拆除监管程序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调查询问和现场勘验

由违章建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调查询问和现场勘验,包括笔录、照片、测绘和相关审批材料等,以确认是否违法、违规。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对确认的违章建筑,由违章建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并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违法收入,并可处以罚款。

告知权利和申辩

执法人员在作出处罚决定前,应书面告知被处罚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保障其陈述权、申辩权。

听证

被处罚人有权要求听证,执法人员应组织听证,确保当事人的权利得到保障。

立案

执法部门在发现或接到投诉、举报后,认为有违法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法律责任时,决定作为行政案件进行查处。

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

规划部门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在调查取证后,作出责令限期拆除的决定,并送达当事人。

强制拆除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审批和执行

相关部门制作拆除方案,报请上级审批后,由政府法制部门审查,最终以政府名义责令相关部门组织强拆。

房屋拆迁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房屋拆迁工作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应互相配合,确保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这些程序旨在确保房屋拆除工作合法、有序进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维护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