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集体辞职程序如下:
提前通知:
员工原则上应提前30天将书面《辞职报告》交到人事行政部,并领取离职手续表。这是为了确保公司有足够的时间进行人员调整和工作交接。
离职面谈:
人事行政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了解其离职原因并做记录。这一步有助于公司了解员工离职的具体情况,以便更好地进行人员管理和后续安排。
准备充分理由:
在和主管详谈之前,员工必须准备好离职的充分理由。如果员工平时工作表现不错或是公司的骨干力量,主管可能会挽留,员工需要用恰当的语言应对,表明自己的立场并坚持初衷。
交接工作:
在和主管谈妥具体离职意向并征得同意后,员工应开始交接工作。交接工作包括移交工作资料、财务资料等,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办理离职手续:
员工需按照离职手续表办理相关手续,包括部门负责人签字、部门主管以上岗位需经总经理签字、收回工作证、员工手册、工作服、办公用品等,并由财务部检查是否有财务拖欠。
财务结算:
财务部检查离职员工与公司是否有财务拖欠,包括所借款项、出差报销等,如有拖欠则当场清还,无拖欠则由财务部在离职手续表上签字确认。
办理注销手续:
业委会需要办理注销手续,确保业委会的合法性。这包括将新成员的选举结果和交接手续报告给相关政府部门备案。
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处理:
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员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中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同时,封存离职员工的公积金,并根据需要转移或取出。
档案归档和工资结清:
人事行政部将离职员工的档案重新归档,并结清工资。
通知相关方:
在离职手续完成后,通知相关方,包括业主大会或业委会主任,以及办理其他相关手续,如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的转移等。
建议员工在辞职过程中保持沟通的透明度和专业性,确保所有手续按照公司规定和法律法规办理,以维护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公司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