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拆迁听证程序是什么

时间:2025-01-27 10:56:46 手机游戏

政府拆迁听证程序包括以下步骤:

告知征地情况

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

确认征地调查结果

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各市动迁办公室共同确认。

组织征地听证

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听证

在房屋拆迁公告规定的拆迁期限内,拆迁当事人未能就补偿安置有关事宜达成协议,且未达成协议户数占拆迁总户数40%以上的,经拆迁当事人一方申请行政裁决,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行政裁决前组织拆迁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参加听证,听取双方就拆迁补偿安置问题陈述、申辩和质证的行为。

工作程序

拆迁过程中,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户数超过拆迁总户数40%的,裁决前必须举行听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听证会召开前7日就听证时间、地点、方式等向社会公告,同时向听证相关人员送达《房屋拆迁裁决听证会通知书》。听证参加人包括听证主持人、记录员、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听证主持人与本拆迁活动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听证会的召开包括宣布听证纪律、询问、核实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身份、告知听证参加人在听证中的权利和义务、宣布听证开始、拆迁人就拆迁补偿安置方案作介绍说明、当事人双方进行申辩、听证主持人就有关问题进行询问、调查、当事人作最后陈述、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结束等环节。

行政强制拆迁听证程序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情况及时进行公布,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听取各方意见、制作听证笔录,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被征收土地人一定要参加听证会,发表意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听证应当依照以下程序组织: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五日内提出;行政机关应当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听证的时间、地点;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依法予以保密外,听证公开举行;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席听证或者未经许可中途退出听证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行政机关终止听证;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核对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拒绝签字或者盖章的,由听证主持人在笔录中注明。

总结:

政府拆迁听证程序包括告知征地情况、确认征地调查结果、组织征地听证、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听证、行政强制拆迁听证等多个环节,旨在确保拆迁过程的公正性、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相关当事人有权申请听证,并需遵循《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及地方政府的具体程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