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里提拔干部的基本程序如下:
个人申请:
符合职级晋升条件的公务员,向所在单位提出晋升申请。
资格初核:
公务员所在单位根据其个人档案记载,对其晋升条件进行资格初核。
民主测评:
可参照科级领导干部民主推荐参加人员范围组织测评。
晋升意见:
所在单位根据民主测评和年度考核结果及奖惩情况,提出职级晋升意见。
单位公示:
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上报审批:
按管理权限报市委组织部或市人力社保局审批。晋升副处级及以上报市委组织部审批。
资格复核:
市委组织部或市人力社保局进行资格复核,办理职级晋升。
工资调整:
所在单位根据新晋升的职级到人力社保局办理工资调整手续。
此外,还有其他一些补充程序:
组织考查:由县委组织部干部科组织人员到各个乡镇及各大局进行干部考察,并撰写考察材料。
征求意见:在单位考察结束后,向纪委、卫健委、综治委等单位征求考察对象在相关方面的表现。
酝酿协商:与相关领导、部门等征求意见。
讨论决定:常委会听取考察组情况汇报,确定人选,并进行公示和任命。
这些程序旨在确保提拔过程的公正、公平和透明,同时也有助于选拔出真正有能力、有德行的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