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提拔待遇的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民主推荐
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推荐,推荐结果作为选拔的重要参考。
考察
组织部门对推荐的人选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工作业绩、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同时也会了解个人缺点和不足。
酝酿和讨论决定
在领导班子内部进行酝酿,征求各位成员意见。然后通过党委会、党组会、常委会等会议讨论通过。
公示
对拟提拔干部对象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简要简历、拟任职务、联系方式等,公示期一般为7天。
试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拟提拔干部对象进入试用期,试用期限为一年。
任职
试用期满合格的干部,正式下发任职文件,开始担任新的职务。
此外,对于特别优秀或工作特殊需要的干部,可以突破任职资格规定或越级提拔,但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如关键时刻表现突出、作出重大贡献等,并且需要上级组织部门的批准。
这些程序旨在确保提拔过程的公正、公平和透明,同时也有助于全面了解拟提拔干部的综合素质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