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聘用物业的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业主大会决议
业主大会需获得三分之二业主的同意才能授权启动选聘物业程序。
招标备案
业委会在招标前需到项目所在区、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并提交业主大会决议、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招标文件等资料。
签订物业管理协议
选聘物业公司后,业委会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协议,约定物业服务的项目和物业收费标准、收费方法等。
实际操作流程
召开业主代表大会,商议选聘物业事宜并向全体业主公示决议。
业委会进行选聘物业的问卷调查,并成立物业选聘监督工作组。
根据业主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大多数业主的意见确定物业服务标准和物业费价格,与参选物业公司洽谈。
参选物业公司向业主介绍情况,召开业主座谈会征求意见,并进行评价排序。
其他相关程序
物业公司应在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终止前三个月提出续约申请,并提交续约合同草案。经业主大会表决同意后,由业委会提交物业服务协议草案文本,报业主大会审议通过后签约,并进行备案。
建议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业委会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进行选聘,确保选聘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以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