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赶走物业,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召开业主大会
业主需要召开业主大会,就解聘物业公司的事项进行讨论和表决。确保有三分之二或以上的业主同意辞退。
提前通知
在业主大会上决定解聘后,应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人。
协商解决
物业公司和业主可以协商解决解除合同的具体事项,如解除合同的时间、解除后物业服务的交接等。
证据收集
业主应收集物业公司违反法律规定或合同规定的证据,如服务质量不达标、乱收费、侵占业主利益等情形。
发函通知
业主可以向物业公司发一个函,列举其违法或违反合同的行为,要求解除物业关系。如果物业公司同意,则双方解除关系;如物业公司不同意,业主可以向法院起诉。
法院诉讼
如果物业公司不同意解除合同,业主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解除物业服务合同。
交接工作
在解除合同后,业主委员会应做好交接工作,确保物业服务的平稳过渡。
招标新物业
业主可以组织招标,聘请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确保小区物业服务的连续性和质量。
建议
提前准备:在决定解聘物业前,业主应提前准备好相关证据和材料,确保程序合法合规。
沟通协商:尽量通过协商解决问题,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法律咨询:如有必要,可以咨询专业律师,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通过以上程序,业主可以依法解聘物业公司,确保小区物业服务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