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的程序如下:
准备材料
双方身份证
结婚证
户口本(婚姻状态需改为已婚)
每人2张单人2寸彩照
离婚协议书(民政局只提供空白样板,建议提前自备)
申请离婚登记
双方携带上述材料,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婚姻登记机关提供《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双方当事人需填写并签名和按指纹
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接受离婚申请时,会向当事人讲清离婚法律规定,双方需如实回答询问
冷静期
提交申请后的30天内,任何一方可以单方撤回申请
冷静期结束后,双方需在接下来的30天内(即30天至60天内)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正式离婚手续
领取离婚证
冷静期满后,双方携带离婚协议书(三份)、结婚证、照片、身份证、户口本,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
签订离婚协议,确定离婚
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
总结:
协议离婚的程序包括准备材料、申请离婚登记、填写声明书、审查、冷静期和领取离婚证。整个流程需双方亲自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并且需要遵守《婚姻登记条例》及相关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