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程序主要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以下是具体的程序:
协议离婚程序
申请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需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提交的材料包括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明、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
受理
婚姻登记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冷静期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审查
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证件和证明材料、离婚协议书等进行审查。
登记发证
审查通过后,婚姻登记机关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
诉讼离婚程序
起诉
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提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审理
法院受理案件后,进行审理,包括调解和开庭审理。
如果调解无效,法院将进行判决。
判决
法院根据案件情况作出离婚判决,判决生效后,夫妻关系解除。
建议
协议离婚:适用于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程序相对简便。
诉讼离婚:适用于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或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可能需要较长时间和更多法律程序。
在离婚过程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