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原材料的采购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出申购
使用部门根据需求向采购部提交采购申请明细单。不同类型的食品原材料(如鲜活食品、可储性食品、酒水等)由不同的部门(如厨房、食品仓库、餐厅等)提交申购单。
联系采购
采购部汇总收到的申购单,并与供货商联系,询问价格、洽谈订购意向。对于干货原材料和冰冻水产品,需索取样品并与厨师长一起检验质量,商定价格后填写订购单或订货合同。订货单或订货合同应同时交给验收人员,以备验收入库使用。
采购资料准备
采购部门根据保管开据的采购需求量要求制定采购计划,注明品名、规格、数量、采购依据等,并选择合适的供应商,拟制采购合同。采购合同的拟制必须符合国家《合同法》有关规定。
采购产品的验证
原辅材料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行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应坚决采购有SC标志的产品,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验收,不合格的拒收,合格的办理手续入库。
验收入库
对于采购员采购和供货商送货的原材料,验收人员要根据订货单或订货合同验收,验收合格后交给仓库保管员登记入库。采购员电话联系订购后自行提货的原材料,在提货现场进行初验,待原材料运回后再由验收人员复验,仓库登记入库。鲜活原材料验收后由使用部门办理申领手续直接发货。
供应商评估与控制
建立并定期更新供应商档案,对供应商的资质、信誉及服务进行综合评估。收货员对供应商每次供货时进行检验入库,如产品质量不合格按退换货处理。
合同约束
所有采购行为须签订正式合同,明确责任与义务,以保障双方权益。
质量跟踪与反馈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查阅进货台账和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作出醒目标注,并将食品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并追回已经售出的食品。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确保食品原材料的采购过程更加规范、透明,并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