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办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受理与接待
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电、网上投诉和接待群众来访工作。
受理检举、控告和申诉,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相关情况。
信息反映与研判
向市委市政府反映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
综合研判信访形势,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完善政策和加强制度的意见建议。
信访事项处理
负责受理、登记、交办、督办、答复来信来访事项。
负责信访事项的调查处理工作。
协助受理涉及党风党纪和政风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申诉,并核查部分信访案件。
信访信息工作
负责信访信息的收集、分析、上报和信访工作情况的通报。
定期统计、分析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制度建设与培训
负责信访工作制度的建设和信访干部的业务培训。
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引导群众依法信访。
监督与考核
负责全市信访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和考核。
对应当通过仲裁、复议、诉讼或者可以通过调解解决的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向相关机构提出。
对外交流与合作
负责信访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综合性研究
负责信访工作的综合性研究。
完成其他事项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这些职责涵盖了信访工作的各个环节,从受理接待到信息反映、从调查处理到制度建设、从监督考核到对外交流,确保信访工作能够高效、规范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