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工作职责如下:
幼儿园消防安全责任人
园长:为幼儿园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消防安全工作。
副园长:作为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工作职责
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责任人需根据国家和地方消防安全法规、规章要求,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并进行必要的宣传和培训。
维护消防设施:负责监督幼儿园内消防设施、器材、消防通道等的维护、检查和维修,确保其正常运行。
组织消防演习:组织和指导幼儿园内的消防演习和紧急疏散演练,确保师生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能迅速有序地疏散。
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幼儿园工作人员参加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考试,确保职工具备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
建立消防安全档案:负责建立和保持幼儿园内各类消防安全档案的完整与更新,包括消防设备档案、安全检查档案等。
监督检查: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演练和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消防设备和消防通道的问题。
协调沟通:协调幼儿园内各部门,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
权利与义务
权利:幼儿园享有根据国家和地方消防安全法规要求,指派责任人的权利。
义务:责任人需认真履行职责,保障幼儿园的消防安全,并需要幼儿园和责任人共同努力,保持有效沟通和协作。
通过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详细的工作职责,幼儿园可以更好地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预防和应对火灾等紧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