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假折算通常遵循以下步骤和规则:
确定年休假天数
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年休假天数。
累计工作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累计工作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累计工作20年以上的,年休假15天。
计算折算天数
年假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 ÷ 365天) × 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如果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则不享受年休假。
年休假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职工当年未休满应休年休假天数,应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相应的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年休假工资的计算通常是按照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
其他注意事项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职工享有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如果职工享受的寒暑假天数多于其年休假天数,则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以上信息基于《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