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年假天数是根据职工的累计工作年限来确定的,具体如下: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
需要注意的是,年假应从一年的元旦开始休前一年的,但对于不满一整年的员工,年假的休息天数,以自然年度的天数进行折算。此外,国家法定休假日和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建议根据个人的工作年限,合理规划当年的年假安排,以确保能够充分享受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