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年假是从 入职日期开始计算的,即员工在入职当天即开始享有年休假的权利。具体而言,员工在用人单位工作满一年后的次月,便可申请办理休年假。
详细规定如下:
1. 年假从员工入职满一年后的次月开始享受,也就是说,员工在入职后的第十三个月可以开始申请休年假。
2. 年假的天数根据员工的累计工作时间确定,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员工,年休假为15天。
3. 如果员工在当年入职不满一年,年休假天数将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计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
因此,员工从入职当天起,即可享有年休假待遇,并且年假天数是根据员工的累计工作时间来确定的。建议员工在入职后及时与用人单位确认年休假的安排,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