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假折算公式如下:
新进企业员工
年休假天数 = (当年度在本企业剩余日历天数 ÷ 365天) × 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已工作员工
剩余年休假 = (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 ÷ 365天) × 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 当年已安排的天数。
建议
新进员工:在计算年休假时,主要考虑的是员工在本企业的剩余日历天数,因为这样可以确保员工在入职当年能够充分享受应得的年休假。
已工作员工:在计算剩余年休假时,需要考虑员工当年已经工作的天数,以及已经安排的年休假天数,以确保计算的准确性。
这些公式适用于不同情况下的员工,无论是新进企业还是已经在企业工作了一段时间的员工,都能根据实际工作天数和应享受的年休假天数进行折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