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科教师离职程序如下:
提交辞职报告
教师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单位的劳动人事部门提交辞职报告。
辞职报告首先呈交年级主任或学科组长等直接领导,他们会初步审核报告,重点考量工作交接安排是否合理等因素。
审批环节
经部门领导同意后,辞职报告转至学校人事部门。人事部门会审查教师的档案、合同等相关文件,例如核查教师是否存在未履行完的服务期约定,核对工资、社保等结算信息。
最后由学校校长或高层领导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学校人事部门会出具离职证明等相关文件。
离职手续办理
学校人事部门会依据教师的实际工作时间结算工资。
教师需要办理档案转移手续,将档案转移到新单位。
办理离职手续后,教师需签署解约书以完成离职手续。
其他相关手续
教师在办理离职手续时,还需要提交身份证明、离职证明、提取单等文件,以及原学校负责人的签字和公章认证。
对于住房公积金和保险的转移,教师需要携带相关证件到相关部门办理转移手续。
建议教师在离职前仔细了解并遵守相关流程,确保离职过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