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干员工离职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前通知
骨干员工应提前30天将书面《辞职报告》交到人事行政部,并领取离职手续表。
离职面谈
人事行政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了解其离职原因并做记录。
部门审批
离职员工将离职手续表交部门负责人签字,部门主管以上岗位需经总经理签字。
工作交接
离职员工需要按《离职员工交接手续表》《工作交接明细表》和《物品交接单》内容依次交接,财务部结清借款后,经交接双方和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交接工作方视为完成。
财务结算
财务部检查离职员工与公司在财务上是否有拖欠(包括所借款项、出差报销),如有拖欠当场清还,无拖欠则由财务部在离职手续表上签字确认。
人事手续
人事行政部向员工出具"关于与XX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并安排人员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
凭备案审核意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中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同时封存离职员工的公积金。
人事行政部在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
人事行政部将离职员工的档案重新归档,同时结清工资。
工作交接确认
所有离职手续完成后,离职员工方可离开公司。
建议
提前准备:骨干员工应提前准备好离职的充分理由,并在与主管详谈之前,确保所有交接工作已经安排妥当。
保持沟通:在整个离职过程中,保持与人事行政部和部门领导的沟通,确保流程顺利进行。
遵守法律:确保所有步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避免因程序不当造成不必要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