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法官辞职的程序流程如下:
提交辞职申请
法官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单位提出辞职申请,并填写“辞职申请表”。
辞职申请中应包括辞职原因、离职日期等信息。
等待审批
提交辞职申请后,所在单位应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提出意见,并按照管理权限报任免机关审批。
审批过程可能涉及与上级法院或政府部门的沟通和协商。
办理离职手续
一旦辞职请求获得批准,法官需要办理离职手续,包括交接工作、归还法院财产、清理个人文件等。
法官和法院会协商确定具体的离职日期,在此之前,法官可能需要继续履行职责,直到离职日期到来。
遵守限制条件
法官辞职后两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除非作为当事人的监护人或者近亲属代理诉讼或者进行辩护。
申诉权利
如果法官对人民法院关于本人的辞退处理不服,可以在收到辞退处理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议,并有权向原处理机关的上级机关申诉。
复议和申诉期间,不停止对法官辞退处理决定的执行。
以上流程仅供参考,具体操作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获取更详细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