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银监案件的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出撤销意见
调查部门在调查阶段形成撤销案件的报告,主要列明立案事由及调查过程、查明的事实、撤销案件的具体理由和依据。
填写《立(撤)案文书审批表》,并附《撤销案件决定书》。
报批
调查部门严格按照批准立案的审批权限进行报批。
对于案情重大复杂、分歧较大的案件,经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同意,可以适当方式交审理部门审核或征求其意见。
送达和宣布
撤销案件决定书需要送达给相关机关、单位,并宣布撤销决定。
对于已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应立即解除留置措施,并通知其所在机关、单位。
备案
按照程序进行备案,确保撤销案件的透明度和可追溯性。
这些步骤旨在确保撤销案件的决策过程合法、合规,并且保障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程序可能会根据不同的案件类型和实际情况有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