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私募的成立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设立私募基金管理人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基金管理人必须由依法设立的公司或合伙企业担任,自然人不能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
公司或合伙企业的设立
到当地工商局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准备设立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材料。
递交材料并领取营业执照。
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并进行国地税务报到。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私募基金管理人需要在基金业协会进行备案登记。
提交的材料包括公司基本情况、股东或合伙人情况、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业务经营情况等。
在申请过程中,需要满足一系列要求,如注册资本金和实收资本金的要求、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要求等。
还需要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基金的安全运作。
私募基金募集与备案
在获得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后,可以开始筹备发行私募基金。
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如基金合同的备案、基金销售机构的备案等。
基金业协会会在二十个工作日之内进行审批,在此之前基金产品不可进行投资行为。
其他相关手续
根据《合伙企业法》,设立有限合伙企业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并进行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设立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等步骤。
总结来说,设立证券私募基金需要先设立一个合法的公司或合伙企业作为管理人,然后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记备案,接着进行基金的募集和备案,最后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合规运作。整个流程需要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