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任命矿长的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整理拟任免干部资料
矿长和书记整理拟任免干部的相关资料。
汇报并形成初步意见。
讨论并形成任免决定。
考察与汇报
由党办负责考察,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将考察结果向党委会汇报。
经党委会研究讨论,形成最终意见。
做出任免决定
矿长根据讨论的意见做出任免决定。
没有经过考察的干部不能提到会上讨论。
多数人不同意的,应暂缓决定任免。
民意测评反对票达三分之一者,不予讨论。
拟定与印发文件
根据任免决定,拟定相关文件。
印发文件并进行宣布。
进行工作交接。
资格审查与培训
矿长任职资格包括学历和经历审查。
填写矿长资格证申请报名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到集团公司或当地煤炭管理部门人事处培训处等机构盖章。
参加资格证学习并考试合格。
聘任程序
煤矿直接任命或民主推选或公开竞聘产生候选人。
由矿领导聘任,并下发聘任通知。
签字确认与考核
任命文件确定后,需要组织签字确认。
定期进行考核和评估,确保任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这些步骤旨在确保煤矿矿长的任命过程公开、公平、透明,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