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闭坑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提出关闭申请
矿山企业应向原批准开办矿山的主管部门提出关闭矿山申请,并提交闭坑地质报告。
审核闭坑地质报告
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后40日内审核闭坑地质报告,并会同矿产储量审批机构批准。
编写关闭矿山报告
闭坑地质报告批准后,矿山企业需编写关闭矿山报告。
批准关闭矿山报告
有关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行业规定批准关闭矿山报告。
整理归档资料
矿山企业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地质、测量、采矿资料整理归档,并汇交闭坑地质报告、关闭矿山报告及其他有关资料。
完成相关环境保护工作
矿山企业需按照批准的关闭矿山报告,完成有关劳动安全、水土保持、土地复垦和环境保护工作,或者缴清土地复垦和环境保护的有关费用。
办理采矿许可证注销手续
矿山企业凭关闭矿山报告批准件和有关部门对完成上述工作提供的证明,报请原颁发采矿许可证的机关办理采矿许可证注销手续。
编制闭坑报告
煤矿闭坑前,煤矿企业必须编制闭坑报告,并报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批准。
闭坑验收
闭坑完成后,需进行闭坑验收,制作影像资料,并将相关文件、记录、资料收集存档。
组织竣工验收
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工程竣工后,由有发证权限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生态环境部门、林业和草原部门组织竣工验收。
建议:
矿山企业在闭坑前应严格按照上述程序进行操作,确保所有工作都符合相关法规和政策要求。
闭坑过程中应注重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确保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矿山企业应提前与相关部门沟通,确保闭坑过程中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