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离职的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证据收集
收集能证明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的证据,例如工资条(显示未足额支付工资)、社保缴纳记录(未依法缴纳社保)、工作环境照片(未提供劳动保护或条件)等。
通知用人单位
以书面形式(如辞职信)通知用人单位离职原因是基于其违法行为,并在信中明确指出用人单位违反的具体法律法规条文。
办理离职手续
按照公司正常的离职流程办理手续,如交接工作、归还公司财物等。
劳动仲裁或诉讼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员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前置程序
最好先到劳动部门进行投诉,投诉完了单位还不给缴纳,才提出被迫离职。
确定法定情形
确定被迫离职的法定情形,例如未足额付酬、未提供劳动保护或条件、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等。
书面送达
通过邮件等书面方式送达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保留送达证据。
离职交接
按照用人单位的规定办理工作交接手续,交接过程中保留相关证据,如交接清单等。
主张权益
离职后,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等应得权益,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解决。
法律咨询
在整个过程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人力资源顾问,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以上步骤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可能因实际案例而异,建议在操作过程中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