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市公司的听证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申请听证
上市公司在收到交易所关于终止其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后,可以在5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提交听证申请,并在10个交易日内提交书面陈述或申辩意见以及证据材料。如果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听证申请或者放弃听证,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召开听证会
交易所在收到上市公司的听证申请后,应当在20个交易日内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提前5个交易日向当事人发出听证会议通知书。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当事人可以在收到听证会议通知书后的3个交易日内申请延期听证,但延期不得超过10个交易日。
进行陈述或申辩
在听证会上,当事人可以进行口头陈述或申辩,并提交相关材料和意见。交易所应当对当事人的陈述或申辩进行记录,并由当事人签字确认。
形成审核意见
交易所应当在听证程序结束后15个交易日内就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宜形成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意见及相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备案。
总结:
退市公司的听证程序是一个严谨的过程,涉及申请、召开、陈述申辩和最终审核等多个环节。整个流程旨在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退市决定的公正性和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