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偷税的认定程序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立案
税务机关在接到税务案件后,会听取知情人和有关单位及群众的意见,根据违章情况确定查处办法,并进行立案。
调查
税务机关会对案件进行深入调查,收集相关证据,核实纳税人的账目和纳税情况,以确定是否存在偷税行为。
认定偷税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偷税行为包括以下几种:
在账本上不列或者少列收入。
多列支出。
伪造、隐匿或销毁账本。
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
收到税务部门的通知后拒不进行纳税申报,或不交或少交应纳税款。
处理
税务机关在调查结束后,会根据调查结果对纳税人进行处理。处理方式可能包括行政处罚、加收滞纳金、罚款等。
复议
如果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处罚决定书的十五天之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进行复议。
判决
复议后,如果纳税人仍对复议结果不服,可以进一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由法院作出判决。
以上是行政偷税认定程序的概述,具体操作过程中可能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有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