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单位进人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调入人员人事档案的调阅和确认
调阅调入人员的人事档案,对其身份及相关情况进行确认。
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同意
调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属市、县单位的须经当地人事部门)同意调出。
调入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调入。
报送审批材料
由调入单位主管部门人事处出具的申请报告,说明同意调入的原因、调入单位的性质、编制数及现有人数情况。
被调入人员的人事档案。
三份由被调入人员填写齐全并经调出、调入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审定同意盖章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审批表》。
省人事厅审批
省直事业单位调入工作人员(含下属单位之间逆向调动)须报省人事厅审批,由省人事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具体承办。审批调入干部工作以十个工作日为限,并将审批结果通知调入单位的主管部门。
编制备案制管理和人员总量管理
对于实行编制备案制管理和人员总量管理的高校、医院,在核定的编制备案数或人员总量控制数内补充工作人员,可以凭相关材料直接办理实名制管理信息备案登记事宜。
招聘流程
招聘单位填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编制使用计划申报表》。
市编办审批。
市人事局办理招考及聘用审批手续。
招聘单位填报《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申请表》。
原单位或主管部门开具行政介绍信(新参加工作人员除外)。
市编办审核。
办理入编手续。
其他相关程序
对于特殊人才或政策性人员安置,如军队转业干部、高层次人才的引进等,可以凭相关材料直接办理人员上编手续。
公示和入职
招聘过程需要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完成后,生成入户信息卡,登录个人账户打印入户信息卡。
建议:
具体流程可能因单位和情况有所不同,建议在办理进人手续时,先咨询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或省人事厅,获取详细的指导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