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换部门的程序如下:
个人提出书面申请
员工需先向调入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说明转岗的理由。
得到相关部门同意
申请需得到调入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
如果是公务员,则需得到组织部门的同意;如果是事业单位人员,则需得到人社部门的同意。
办理编制审核
拟调人员需持经调入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的干部调动审批表,到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用编审批手续。
组织审批
调入单位将拟调人员的请示、会议纪要、会议记录、调动申请、调动审批表和用编审批手续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部门、人社部门。
办理调动手续
组织部门、人社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行文办理调动手续。
拟调干部需按规定期限,持调动文件和调出单位出具的工资介绍信,办理工资关系、组织关系等转移手续。
交接工作
员工需办理原岗位的工作、物品交接,并到行政部门备案。
新岗位所在单位需填写意见,并说明任用的岗位及相应待遇。
签订新的工作协议
人事部门需与员工重新签订新的用人部门的工作协议。
以上程序适用于同区域内调动,如跨区域调动,则需按照调入地区的规定办理编制审核手续。建议在办理换部门手续时,与相关部门保持良好沟通,确保每一步骤都能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