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生活污水排放标准

时间:2025-02-13 06:42:47 单机游戏

城镇生活污水排放标准主要依据《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制定,并根据不同地区和水域的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进行分类。主要标准包括:

一级标准

A标准:适用于污水处理厂出水作为回用水的基本要求,排入GB3838地表水Ⅲ类功能水域(划定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和GB3097海水二类功能水域时执行。

B标准:适用于排入GB3838地表水Ⅲ类功能水域(规定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和GB3097海水二类功能水域和湖、库等封闭或半封闭水域时执行。

二级标准:

适用于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GB3838地表水Ⅳ、Ⅴ类功能水域或GB3097海水三、四类功能海域时执行。

三级标准:

适用于非重点控制流域和非水源保护区的建制镇的污水处理厂,采用一级强化处理工艺时执行,但必须预留二级处理设施的位置,分期达到二级标准。

此外,各地方根据实际情况可能制定更为严格的地方标准。例如,北京市地方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890-2012)的实施,使得一些地区的水质排放标准达到了准三类或准四类水标准。

建议在实际应用中,污水处理厂和相关部门应参照最新的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确保污水达标排放,保护水环境。